文、编辑|诺斯罗普的笔记
在日本侵华期间,有一类比小鬼子还可恨,现在提起来没有人不会咬牙切齿,他们就是走狗、汉奸。
然而,汉奸中,也有等级分类。
最低级的汉奸,都是日本的炮灰,日本人也对他们毫不在乎,而最高级的汉奸,就连日军中将见了都得点头哈腰,毕恭毕敬。
那么,汉奸究竟是如何划分的呢?
展开剩余88%首先最低级的汉奸就是既未出卖情报,也未参与镇压,但在精神上完全屈服于侵略者。
这些人对日本的侵略采取默认态度,不反抗也不抵制,甚至认为“谁来了都一样过日子”,对日本宣传的“大东亚共荣圈”“中日亲善”等谬论深信不疑。
他们从不参与任何抗日活动,也不支持身边的爱国行为,将个人安危放在首位,完全丧失了民族意识。
为了获得一点粮食配给、避免被日军刁难,他们会对日本兵点头哈腰、主动让道,甚至在日军巡查时主动献殷勤。
在日军实施掠夺时,他们不敢有任何不满,反而默默接受一切,将屈服视为生存的“智慧”。
看到同胞被日军欺压、殴打甚至杀害时,他们选择转过头去,沉默以对,有的甚至因“事不关己”而表现出幸灾乐祸的态度。
他们不愿为帮助他人承担任何风险,哪怕只是一句提醒、一个眼神的示意,都不愿给予,任由同胞陷入苦难。
他们的危害不在于直接行动,而在于瓦解民族的抵抗精神和凝聚力,抗日战争不仅是军事上的对抗,更是精神上的较量,当大量民众陷入麻木顺从,民族的抗争意志就会被削弱。
一个国家如果充满了精神屈服的人,就失去了抵抗侵略的群众基础,离亡国也就不远了。
下面再来说说初级汉奸,这一级汉奸身处社会底层,他们就是皇协军。
这些身为中国人的人,不仅在日军“清剿”时临时带路,看到有人收留抗日志士就偷偷告密。
更是协助日军压迫抗日志士,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安宁可谓不择手段。
虽然他们职位低微、权力有限,但他们的告密和出卖往往直接导致悲剧。
好在,战后这些底层汉奸大多难逃惩罚,他们多被群众揭发,经调查核实罪行后,受到法律制裁,情节严重者被判处监禁。
还有些人虽未构成刑事犯罪,但在群众的强烈要求下被游街示众,遭受社会性惩罚,走到哪里都被人唾弃,再也无法在故乡立足。
而中级汉奸,就是特务,比如伪政府的科长、县长、警察局长等基层官员,还有日军的翻译。
这些人官官勾结,经常组织乡保人员催收赋税、抓壮丁,还要配合日军进行治安强化。维持地方秩序,盘查过往行人,防止抗日人士活动。
这些汉奸熟悉本地情况,利用身份便利为日军搜集情报,报告抗日武装的活动区域、指认隐藏的粮食和武器物资。
在这其中还有不少不良商人,他们不顾民族大义,向日军出售钢铁、煤炭等战略物资,帮助日本维持战争机器运转。
还有些商人在日军支持下垄断市场,抬高生活必需品价格,大肆牟利,同时配合日本实行物资统制,将紧缺物资优先供给日军,进一步加剧了民众的生活困境。
在往上一级,就是伪政权中的核心成员,是元凶巨恶的左膀右臂,手握实权且手段狠辣。
这些人都是伪政府各部部长、各省省长、伪军高级将领以及特务机构头目,其中丁默邨、李士群就是典型中的典型。
丁默邨和李士群共同掌控着汪伪“国民党中央特务委员会特工总部”,这个机构位于上海极司菲尔路七十六号,被上海人俗称“七十六号”,后来还挂过汪伪“中央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部上海办事处”的牌子。
在伪政权体系中,类似的要害部门都由高级汉奸把控,伪军将领掌握兵权,财政部长负责搜刮钱财,教育部长推行奴化教育,形成了完整的卖国执行链条。
“七十六号”当年犯下的罪行可谓罄竹难书,他们大肆搜捕抗日志士、暗杀爱国人士,制造了无数惨案,成为沦陷区的“杀人魔窟”。
这些高级汉奸更是利用职权横征暴敛,在沦陷区征收重税,强迫民众缴纳粮食、布匹等物资,一部分送往日本充当战争补给,另一部分则流入自己腰包。
伪军将领还常以“清剿”名义劫掠村庄,抢夺民众财物,导致沦陷区百姓流离失所、民不聊生。
他们就是日本侵略的直接帮凶,让日本的侵略统治得以维持。
战后,这些高级汉奸大多下场非常凄惨,丁默邨因汉奸罪被判处死刑,李士群在1943年被日本特务毒死,未能等到战后审判,但他的汉奸行径早已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。
其他伪政府部长、伪军将领等,绝大多数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,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代价。
而下面说到的就是顶级汉奸,这些人中最具代表的就是汪精卫。
汪精卫早年都曾参与过反清革命或国民革命,在国民党内担任过重要职务,汪精卫更是一度被视为孙中山的继承者,拥有大量追随者。
可在1940年3月,汪精卫却在日本的一手扶植下,于南京成立伪“国民政府”,当时汪精卫的地位非常高,甚至就连日本大佐见了他都得毕恭毕敬,低头弯腰的赔笑脸。
这个傀儡政权的成立,给日本的侵略披上了“合法性”外衣,成为日本“以华制华”侵略策略的最高体现。
汪精卫更是集团与日本秘密签订《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》,这份条约内容详尽却极度屈辱。
明确承认日本在华北、蒙疆等地的政治、经济、军事特权,允许日本军队在华驻扎,将中国的矿产、交通、金融等核心资源拱手相让。
通过这份条约,日本实现了对中国沦陷区的全面控制与掠夺,而汪精卫等人则靠着出卖国家利益换取伪政权的生存。
做了这么多的罪行,汪精卫的下场自然是非常的惨。
1944年,汪精卫因重病死于日本,逃脱了法庭审判,但他的尸骨后来被国民政府从南京中山陵附近炸开,骨灰抛入长江,落得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。
由此可见,任何背叛国家的人不会有什么好下场,他们的所做所谓也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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